序号 审核内容 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名称
1 一、学校组织认定情况 1.1学校采取公开申报、专家评审的方式组织开展认定. 1.1.1学校组织申报评审文件(学校红头文件扫描件);
1.1.2评审工作方案。
2 1.2学校在组织认定时,聘请相关专业领域专业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和教学管理专家开展认定工作。认定专家组由本领域专家7-9人组成,一半以上为校外专家,并至少有1名行业企业专家。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所在系部(含二级学院)教师和团队成员不得担任认定专家。 1.2.1评审工作报告;
1.2.2专家组名单(含专家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等基本情况)。
3 1.3不属于以下情况之一:(1)已认定为省级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含培育对象和建设项目);(2)校内兼课的“双肩挑”教学行政人员或返聘教师;(3)外校的兼课教师;(4)目前在高校全日制就读的研究生。
4 1.4推荐项目须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天。 1.4.1公示通知和异议处理情况报告
5 二、认定条件 2.1学校支持与保障。 学校高度重视,出台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和支持政策;设立专项经费,采取有效措施,吸引行业企业高层次技能人才担任兼职教师,提高兼职教师教学能力。 2.1.1学校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和加强兼职教师建设的政策文件(学校红头文件扫描件);
2.1.2 2018年至今校级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专项资金下拨文件(学校财务部门盖章);
2.1.3 校级高层次技能型兼职教师立项、验收或认定文件(学校或负责部门盖章)。
6 2.2授课情况。 2018年至今,聘任1年以上,目前在聘任期内;独立承担并系统、完整讲授一门实践教学课程(不含顶岗实习或毕业设计、论文,含实践课程、理实一体化课程,下同)教学任务,指导学生实训,向学生传授理论知识和技能;2020-2021学年,教授实践教学课程课时数不少于54学时,教学效果好,学生评教为优秀或良好等级或学生评教得分85分及以上。 2.2.1聘书(学校或学校人事部门盖章);
2.2.2 2020-2021学年授课情况报告(含课程简介,授课情况和授课明细表等);
2.2.3其他佐证材料。
7 2.3教育和工作背景。 在行业企业一线工作且有5年以上行业企业工作经历,具有高级职称或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中型企业一线技术骨干或在经济社会急需的专业领域担任技术骨干的技术能手、能工巧匠等。 2.3.1候选人情况介绍;
2.3.2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学校人事部门盖章);
2.3.3其他佐证材料。
8 2.4参与教学改革情况。 深度参与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践基地建设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 2.4.1候选人参与教学改革情况报告和佐证材料。